【派大熏】
【品阶:残灰】【等级:1】
【力量:3】
【体质:3】
【敏捷:5】
【精神:8】
【信仰:8】
【自由属性点:5】
【天赋:唤魔使】
【能力:闪避】
【技能:魔珠凝聚】
【唤魔使:将魔珠置于胸口,即可唤出魔物,魔物实力视自身等级而定,数量视品阶而定,魔物死亡有概率使魔珠破碎。(注:特殊的源生魔珠不受实力限制,且拥有该天赋后无法进行引火,但会随品阶提升而增强)】
【魔珠凝聚:怪物生命值跌至百分之十乃至以下时,可对其进行魔珠凝聚,小概率成功凝聚魔珠,失败将会减少其生命值直至死亡。】
唤魔使的信息一出。
在场的玩家们顿时哗然,热火朝天的讨论了起来。
八加八……五减三……
这血脉是不是初始就多了两点天赋?这么牛逼?
这属性好啊,天生的法师流派血脉,新玩家玩起来应该蛮舒服的。
初始就送一个技能,这么牛逼?这还玩个屁的蛙人啊,趁早投胎重塑一下算了。
还真是召唤师?用魔珠就能召唤怪物?这不得召唤一大堆炮灰出来堆死对手?
兄弟你开玩笑吗,没看到后面的数量限制和实力限制?梦游呢?
源生魔珠……这是啥意思?
一群玩家议论纷纷,但更加眼尖的玩家看到了其中的重点。
这血脉没办法引火!
那完了,这玩个屁。
也不一定啊,摇人能力多牛逼还需要多说?
没法引火少一大半游戏体验。
众人顿时意识到了这一点的严重性。
目前,灵烛的大部分机制和力量体系都已经基本展现出来了。
而引火,无疑是一个非常强大对玩家们助力很大的机制。
举个例子来看。
在没有引火前,即便是加满体质的玩家,在律法骑士面前也是几下重击的事情。
而引火律法骑士后,加上装备和技能,那是真能扛十多下,容错大大提升。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引火之后不仅会给天赋,还有外形变化和对应的能力提升,这对玩家那小卡拉米一般的可怜属性,提升的不是一星半点。
但唤魔使,无法引火!
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缺陷。
不过,人群中的李淼却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虽然不能引火,但这血脉本身就自带天赋和属性,虽然属性给的少,但摇人这能力潜力又强,也算是弥补了不足吧。
李淼一开口,本来还唱衰唤魔使血脉的老玩家也不由得仔细衡量起来。
确实,在战斗中,大部分时候是一加一大于二,多一个人就多一分胜算,传闻已久的三狗屠神阵,以及地下空间两口子已经给了他们不少教训。
如果唤魔使召唤出来的魔物只要能做到抗伤或是拉仇恨的程度,就已经很不错了。
众人又讨论了好一阵。
派大熏和大香蕉这俩萌新见此情形也有些懵,前者虽然熟读攻略又经常混迹论坛,但对游戏的理解终究不可能比得上这些老玩家。
好了,咱们直接实践一下不就行了。李淼出声提议道。
上岸和瓜瓜也纷纷点头认可。
可以可以,淼哥说的有道理。
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走!
其他玩家们也表示认可,只要验证了这个血脉强度如何,那么他们之后要重塑躯体就都可以慎重考虑了。
然后派大熏和大香蕉就一脸懵逼被这群老玩家们带走了。
不久之后,灵烛旁又蹦出来一名玩家。
哈哈哈我来了!我用的唤魔使!欢呼吧兄弟们!这血脉老强了!
……
周围一片寂静。
……人呢?
这名玩家有些愕然。
……
烛薪岛。
一群玩家们急吼吼的杀到了滩涂鱼人的领地。
吼!
一群鱼人们顿时感觉被冒犯,纷纷怒吼着扑来。
但……这群牢玩家早就今时不同往日了。
拿来吧你!
死!
不对,别杀,留着让派大熏用那个技能!
嘭!
李淼直接化身律法骑士,大剑都没用,戴着铁甲手套的身体邦邦两拳将其打的七荤八素,随后一个单膝跪地死死压在滩涂鱼人头领的脖颈上。
昔日能将李淼追着杀的鱼人头领如今只能在李淼身下怒不可遏的疯狂嚎叫,奋力挣扎却只吃了一嘴沙子。
此时,整个滩涂鱼人海岸上,已经没有一个徘徊的鱼人了,全被这群玩家控制了起来。
甚至还有一小部分玩家动作慢了,都没有鱼人抓,只能在旁边看戏。
啊这?
看着鱼人那狰狞可怖的模样,派大熏和大香蕉顿时目瞪口呆。
这群老玩家都这么生猛的吗?
来兄弟,一个一个试,搞快搞快。李淼赶紧催促着派大熏。
啊?
好的大佬,这就来!
看着这一排排整齐的鱼人,派大熏只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赶紧屁颠屁颠的就上去了。
在一阵调整了一下情绪之后,派大熏呼了口气,伸出手掌对向滩涂鱼人头领。
黑灰色的力量从派大熏手中凝聚,下一刻,一只黑灰色的虚幻手掌直接朝着滩涂鱼人头领抓了过去,并粗暴融进了它的身体。
鱼人头领的叫声戛然而止,身体开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但这样的效果只持续了两秒不到,它很快便又挣扎了起来,但本就为数不多的血量减少了。
再来。李淼对他说道。
派大熏也不废话,点头之后再次使用了魔珠凝聚。
可这一次运气依旧不好。
而且鱼人头领直接生命值归零,头一歪,死了。
额……抱歉啊大佬。派大熏有些尴尬。
没事,继续。李淼对此毫不在意,这技能失败概率本来就大,新人能够顺畅的使用技能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随即,派大熏开始对其他被控制起来的鱼人挨个点名。
在又弄死了三只倒霉鱼人之后。
一颗珠子被收回派大熏手中,众人顿时惊喜不已。
成功了!
今天只能更4k了
(本章完)